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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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 三 編 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 第 二 章 標準模式 第 四 節 產品實現
( 102年07月30日)
第 97 條
採購資訊應描述所採購之產品,包括下列事項:
一、產品、程序、流程及設備核准之要求。
二、人員資格之要求。
三、品質管理系統之要求。
製造業者在與供應者溝通前,應確保所規定之採購要求之適當性。
製造業者應依據本準則規定之追溯性要求範圍與程度,維持相關採購資訊,如文件與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