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 二 編 藥品優良製造規範 第 二 章 中藥 第 九 節 儲存及運銷 ( 102年07月30日)
第 40 條
中藥廠應以書面訂定產品倉儲作業程序,並包括下列事項:
一、產品在准用前之隔離措施。
二、保證產品之成分、含量、品質與純度不受影響之適當溫度、濕度及光線之儲存條件。
第 41 條
中藥廠應以書面訂定運銷作業程序,並包括下列事項:
一、以先製先銷為原則。
二、防止產品之成分、含量、品質及純度受到不良環境因素影響之運銷方式。
三、迅速回收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