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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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 四 章 設備
( 108年08月13日)
第 25 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之設備安裝,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易於排水,以利清潔與消毒。
二、安裝位置避免使原物料、移動式設備及人員之動線,影響產品品質風險。
三、設備下方、內部及周圍留有適當空間,以利維護與清潔。
四、主要設備易於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