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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食品衛生標準  ( 109年12月10日)
第 6 條
食品用水之規定:
一、食用冰塊、飲料、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之原料水,應符合環境主管機關所訂「飲用水水質標準」之規定。
二、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之溴酸鹽含量應為 0.01 mg/L 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