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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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 三 章 其他揭露事項
( 108年02月01日)
第 34 條
長照機構法人應說明依法令規定設立之個別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及其他機構之資產負債表、營運活動表或綜合損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