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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金融署處務規程  ( 112年07月31日)
第 4 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及農業貸款組,分三科辦事。
二、農業金融管理組,分三科辦事。
三、農業保險及資訊組,分三科辦事。
四、秘書室。
五、人事室。
六、政風室。
七、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