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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11年12月30日)
第 4 條
漁會應與其總幹事訂定委任契約;並與其勞工訂定勞動契約。

前項勞動契約,應符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其約定事項,依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