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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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11年12月30日)
第 5 條
漁會應訂定工作規則,其內容應包含勞動基準法第七十條各款所定事項。
前項工作規則應提經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轉漁會會址所在地勞工主管機關核定後公開揭示之;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