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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 九 章 財務檢核 ( 112年11月02日)
第 73 條
財務監督及稽核結果,受檢核漁會應提報理事會及監事會;其有糾正及應改善事項時,理事會應討論具體改善方法,作成決議,立即執行,並由監事會監察。

前項改善情形應報主管機關及上級漁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