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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 五 章 漁獲數量限制或配額 ( 112年12月05日)
第 32 條
大目鮪組漁船依第九條取得赴北長鰭鮪或南長鰭鮪漁區作業許可,主管機關依許可月數之比率,核給每船每月三十三點三公噸之北大西洋長鰭鮪或南大西洋長鰭鮪配額;大目鮪配額每船每月扣除十公噸,由主管機關收回統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