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漁船赴北太平洋從事秋刀魚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 三 章之一 漁獲數量限制或配額
( 112年06月28日)
第 12-5 條
秋刀魚漁船所捕配額限制魚種之漁獲量,不得超過該船當年度之單船許可配額;超過者,應減少該船下一次及其後許可之年度配額至扣減完畢為止。
前項配額限制魚種漁獲量達單船許可配額百分之九十者,主管機關得令該船限期停止捕撈該配額限制魚種。<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