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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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12年03月27日)
第 3 條
農會會計基礎採用權責發生制。
前項所稱權責發生制,指收入於確定應收時,費用於確定應付時,即行入帳。決算時收入及費用,並按其應歸屬年度予以調整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