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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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考核獎懲辦法
第 二 章 會長之考核獎懲
( 100年10月11日)
第 9 條
會長年終考績等次之獎懲如下:
一、甲等:晉薪一級,並給予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晉至會長薪級最高級者,給予二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乙等:晉薪一級,並給予半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晉至會長薪級最高級者,給予一個半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三、丙等:留原薪級。
四、丁等: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