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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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 七 章 議事錄
( 102年05月10日)
第 32 條
議事錄經主席簽名,應於散會後十日內由農田水利會函送各會務委員,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議事錄含有會員陳情案時,農田水利會應將議事錄同時函送陳情之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