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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 三 章 動物用生物藥品檢驗 第 一百零三 節 豬水腫病基因改造毒素疫苗檢驗標準 ( 112年12月08日)
第 182-45 條
本標準適用於應用基因重組技術表現大腸桿菌verotoxin 2e(又名Shiga toxin 2e)毒素,經純化並添加適當佐劑製成製劑之檢定。

第 182-46 條
被檢豬水腫病基因改造毒素疫苗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特性試驗:須具固有理學性狀,且無異物及異常氣味。
二、無菌試驗: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檢出之活菌。
三、防腐劑含有量試驗:甲醛(Formaldehyde)含有量須為○.二%以下。
四、安全試驗:選四週齡到六週齡豬水腫病抗體陰性豬兩頭,以本劑耳根後肌肉注射二劑量,觀察二週,須無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
五、抗原相對效價試驗:依原廠提供之試劑、抗體、受檢疫苗、陰性對照品、陽性對照品與標準抗原進行測試,測試後之吸光值以計算抗原相對效價(Relative potency, RP)值,RP值須符合原廠廠規。

前項試驗確定困難時,應予複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