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第 四 章 勞動事件處理期間必要生活費用之扶助
( 112年10月02日)
第 29 條
申請生活費用扶助經核准者,應於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送領據申請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