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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七 章 裝卸作業 ( 103年09月05日)
第 43 條
艙口上層進行裝卸作業,有導致物體飛落之虞時,雇主不得使勞工同時在同一艙口之下層貨艙或甲板從事作業。但設有防護網或防護帆布等,足以防止物體飛落危害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