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二 章 工作場所及通路 第 三 節 通路 ( 111年08月12日)
第 33 條
雇主對車輛通行道寬度,應為最大車輛寬度之二倍再加一公尺,如係單行道則為最大車輛之寬度加一公尺。車輛通行道上,並禁止放置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