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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 三 章 作業管理 第 一 節 高壓室內作業管理 ( 103年06月25日)
第 32 條
雇主為沈降沈箱而抽出作業室內之空氣時,應先撤出該室內作業之勞工。

雇主於前項作業後,應即確認無出水或有害氣體及其他必要安全事項。非確認安全前,不得使指定人員以外之其他人員進入沈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