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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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 五 章 再壓室及減壓艙 第 一 節 再壓室
( 103年06月25日)
第 71 條
再壓室之地面、內部裝飾、床台、床具及其他器具,應使用不燃性、耐燃或經耐燃處理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