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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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第 四 章 附則
( 111年04月29日)
第 32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