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辦事細則   第 二 章 職掌 ( 83年08月04日)
第 11 條
政風室掌理事項如左:
一、關於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三、關於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關於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關於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六、關於公務機密維護及設施安全維護事項。
七、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