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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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氯烴消費量管理辦法
( 108年02月18日)
第 21 條
使用回收設備或回用設備,應採行下列措施:
一、冷媒填充前,應進行設備或系統洩漏檢測,發現有洩漏情形者,應先予修復。
二、回收容器應標明其裝置之冷媒種類。
三、回收或回用設備應定期維護與保養。
前項作業應作成紀錄,並保存五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