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第 二 章 許可 ( 111年11月29日)
第 7 條
清除、處理機構設置專業技術人員時,應檢具專業技術人員合格證書及設置申請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定;其申請除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得以書面方式申請者外,應採網路傳輸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