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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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 二 章 許可
( 111年12月28日)
第 4 條
申請檢測機構許可證者,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非公營事業之公司實收資本額或財團法人登記財產總額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
二、公營事業或非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之政府機關(構)。
三、公立大專以上院校。
四、依人民團體法核准立案之社會團體或職業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