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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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廣播電視法
第 五 章 附則
( 107年06月13日)
第 75 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受理申請審核、查驗、核發、換發證照,應向申請人收取審查費、查驗費及證照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