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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處務規程  ( 112年04月28日)
第 8 條
特審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法令之擬議及解釋。
二、醫事人員人事法令之擬議及解釋。
三、外交、主計、審計、關務、政風等人員任免、陞降、遷調、轉調、敘級、敘俸、敘資、考績、考成之銓敘審定。
四、司法、警察、消防、海岸巡防、醫事、交通事業等人員任免、陞降、遷調、轉調、敘級、敘俸、敘資、考績、考成、職務評定之銓敘審定。
五、其他有關掌理業務之擬議及解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