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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 103年05月20日)
第 23 條
選送進修計畫,應包括各機關(構)學校名稱、進修主題、進修內容、進修期程、進修處所、所需預算經費、進修人數及選送進修人員所需之相關資格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