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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 二 章 退休及資遣 第 三 節 退休之申辦與審定 ( 112年10月05日)
第 46 條
依本法退休者,發給公務人員退休證。

公務人員退休證遺失或污損或個人資料異動時,得向審定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