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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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 三 章 撫卹 第 二 節 撫卹給與
( 112年10月05日)
第 78 條
本法第五十八條及第五十九條所定未成年子女,限於經審定機關依本法審定給卹者。所定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給與標準,以國民年金法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