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第 四 章 概算之審查
( 112年05月05日)
第 18 條
中央各主管機關所編概算於送達行政院後,即交由主計總處彙核整理。
前項所編概算之歲出概算,如有違反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情形者,得退回該主管機關重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