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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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
第 四 章 內部審核
( 111年06月15日)
第 98 條
會計人員為行使內部審核職權,向各單位查閱簿籍、憑證暨其他文件,或檢查現金、財物時,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並應為詳細之答復。
會計人員行使前項職權,遇必要時,得報經該機關長官之核准,封鎖各項有關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並得提取其一部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