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審計部處務規程
第 二 章 職掌
( 112年05月16日)
第 13 條
第六廳掌理數位及科技發展審計,設五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中央政府數位建設與治理之審計事項。
二、關於政府資通安全及數位科技安全之審計事項。
三、關於數據分析技術應用之審計事項。
四、關於審計數位創新技術之應用事項。
五、關於數位服務與新興數位及科技發展之審計事項。
六、關於所管財務效能之考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調查事項。
七、關於立、監兩院諮詢數位審計案件之擬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