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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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處務規程
第 二 章 職掌
( 112年05月16日)
第 18 條
參事辦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審計法規之蒐集、分析、研究、整理及編纂事項。
二、關於審計法規疑義之解析研處事項。
三、關於審計業務之專案研究、諮詢及建議事項。
四、關於重要案件之研議及會核事項。
五、關於審計實錄彙編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