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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處務規程   第 二 章 職掌 ( 112年05月16日)
第 7 條
審計官辦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審計稽察法規、方案、制度之規劃、擬訂與審議事項。
二、關於審計稽察程序、方法、技術及學術性文件之研究審議事項。
三、關於重要審計稽察案件之審議事項。
四、審計長、副審計長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