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
第 三 章 臨床試驗機構及試驗主持人
( 110年04月09日)
第 34 條
臨床試驗機構及試驗主持人,於受試者參加試驗及後續追蹤期間,發生不良事件時,應予充分醫療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