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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   第 四 章 臨床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 ( 110年04月09日)
第 38 條
審查會於臨床試驗計畫之審查,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臨床試驗設計與執行符合最小化風險原則,對受試者侵害最小,並確保風險與利益相平衡。
二、執行方式及內容符合科學原則。
三、受試者之條件及召募方式。
四、受試者之醫療照護、損害賠償或損失補償及其他救濟機制。
五、受試者之隱私保護。
六、受試者同意書內容及告知程序。
七、易受傷害群體之保護。
八、保障受試者安全之必要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