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
第 二 章 品質管理系統
( 110年04月14日)
第 8 條
製造業者應以書面訂定品質管理系統中電腦軟體確效之標準程序,並於初次使用前,予以檢核;電腦軟體內容及應用有變更時,亦同。
前項電腦軟體確效所採用之特定方法及活動,應與該軟體之使用風險相稱,並予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