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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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 108年02月26日)
第 一 章 總則 § 1
第 二 章 公告及通知事項 § 3
第 三 章 科學園區私有廠房及有關建築物強制拍賣審查小組之組成 § 6
第 四 章 不可歸責事由扣除期間與請求延展期間之事由 § 9
第 五 章 囑託登記事項 § 14
第 六 章 輔導改善及協商 § 16
第 七 章 查估市價審定之方法、程序及應遵行事項 § 22
第 八 章 囑託及強制拍賣相關程序、強制拍賣應買人之資格與應遵守取得廠房及有關建築物之使用條件 § 25
第 九 章 與金錢債權執行程序競合及抵押權人參與分配之處理 § 33
第 十 章 附則 § 36